113學年度「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通識「歷史與文化」學群,選課相關變革說明
2024-06-19• 一般公告
113學年度「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通識「歷史與文化」學群,選課相關變革說明
★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
自113學年度起入學新生取消大一「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校定共同必修課程。
1.112學年度(含)前入學生須重補修「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者,請修讀113學年度開設之「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重補修課程(學年課,選別為「選修」,上、下學期各1學分)
2.軍訓重補修課程限大二以上學生選課,大四學生優先分發,取得之學分不計入畢業學分之外系選修學分。
★通識「歷史與文化」學群★
取消歷史與文化學群必修之規定
1.自113 學年度起取消通識涵養課程三個領域之「歷史與文化」學群,學生至少須修習2學分之條件,並追溯113 學年度在學生均准用,免受歷史與文化學群至少需修習2 學分之限制。
2.「歷史與文化學群」回歸全人教育三領域通識涵養課程之選課機制,全人課程志願選填階段大一學生將不再優先分發「歷史與文化學群」之通識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