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選課系統 Q & A

更新日期: 2015-06-02
目錄
1. 預選課程
2. 優先群組 & 備取群組
3. 選課限制規則 & 越部選課問題
4. 我的最愛
5. 分發規則
6. 通識、體育、第二外文課程
7. 輔系與雙主修
8. 錯誤標記 & 課程標記
9. 查詢LDAP

1. 預選課程
 
Q 1.1:今年聽說會進行預選,預選到底是什麼?
A 1.1:
I. 預選會在前一個學期結束前進行。
II.系所秘書反映當課程由不同系所合開時,各課程的名額事先難決定,所以,今年加了預選的階段,讓同學對有需要的課程進行修課意願的表達,預選的結果將由系所秘書核定及公告後成為有效選課。
III.有些系所利用預選機制事先決定各課程名額,並且將預選結果利用代入系統代入,當預選系統完成之後,預選的結果也可由系所秘書核定及公告後成為有效選課,節省系所秘書的工作時間。

 
 
2. 「優先群組」&「備取群組」
 
Q 2.1:新選課系統有「優先群組」跟「備取群組」,為什麼不能像全人教育與體育選填志願系統那樣直接排志願序就好了?
A 2.1:
事實上備取群組的概念就跟全人教育與體育選填志願系統一樣,是排志願序的,然而,我們考慮到專業課程要選的課很多,而且,可能絕大部份課程是沒有名額問題的,如果全部都以排順序方式來填志願,會造成同學困擾。所以,利用「優先群組」來安排理想中的課程,並且不需要等下一次分發,即可利用「備取群組」來遞補未分發到的時段。
 
Q 2.2:除了本來就有的選課限制之外,「優先群組」跟「備取群組」有沒有什麼限制?
A 2.2: 
I.「優先群組」:所登記課程皆代表第一志願,須通過衝堂及科目判斷才可登記,每時段只限登記一門課,不可與「已選上課程」或已登記之「優先群組」課程衝堂,不可重複登記與「已選上課程」或已登記之「優先群組」課程相同科目之課程。
II.「備取群組」:所登記課程需設定備取順序,欲設定為「備取群組」之課程不可與【已選上課程】之科目相同或衝堂。


 
3.選課限制規則 & 越部選課問題
 
Q 3.1:本來就有的選課限制有任何改變嗎?
A 3.1:
因應系所的要求,增加了「限選年級」及「拒退年級」的限制。
 
Q 3.2 越部選課問題?日間部學生選進修部的課程或進修部學生選日間部的課程?
A 3.2:
在公告限定時程內,請持選課清單向課務單位洽詢,相關程序請參閱
「選課須知」。
 
Q 3.3:若課程資料的【已選上人數】和【人數上限】名額相同時,還可以繼續登記嗎?
A 3.3:
是的,可以繼續登記。
課程資料的【已選上人數】和【人數上限】名額相同時,若開放登記作業期間有同學退選課程,則有名額可供系統進行下次分發作業,所以還是可以繼續登記作業。  


 
4. 「我的最愛」
 
Q 4.1:聽說新選課系統有「我的最愛」,「我的最愛」的用途是什麼?
A 4.1:
I. 系統會在正式選課期間前即開放,同學們可以利用「我的最愛」,將自己想修的課程記錄下來,開放選課後,可直接利用「我的最愛」選課,節省選課時間。
II.在每次分發後,所有的登記資料會清空,同學們可以利用「我的最愛」在下一次開放登記時,直接利用「我的最愛」選課,節省選課時間。


 
5.分發規則
 
Q 5.1:分發的規則是什麼?
A 5.1:
課程分類分發,分為3大類課程(系所專業課程、全人教育課程、其他課程),依順序分發,在課程中,再依照課程的設定,有兩種分發方式:「開課單位學生優先」及「開課系級高年級學生優先」。
 
Q 5.2:能不能對分發規則中的課程類別,給我們更詳細的解釋?
A 5.2:
課程分類分發,分為3大類課程,依順序分發,如下:
I. 系所專業課程:以「開課選別」分類分發,分發順序為必修(R) → 雙主修(U)→ 輔系(T)→ 選修(S),同一開課選別類課程再以亂數分發。
----本類課程是指系所單位開設之課程。本類課程另包括:全人教育由各系建制班之大學入門(IT)、人生哲學(LT)、專業倫理(ET)課程。此大類課程於分發時,有本系、外系名額之區分,且要依據開課資料設定該門課之「開放人數」及「外系人數」管控分發名額。
II.全人教育課程:此大類課程再以亂數分發,該類課程如下:國文(CT)、外國語文(FT)、人文藝術(PT)、自然科技(NT)、社會科學(ST)、體育(AT)、軍訓(YT)
----ATP3體育選修課程歸類於全人教育課程一起分發。此大類課程於分發時,無本系、外系名額之區分,但要依據開課資料設定該門課之「開放人數」管控分發名額。
III. 其他課程:指(1)及(2)以外之課程(如:學院課程、校課程、教育學程、一般學程、…),此大類課程再以亂數分發。
----此大類課程於分發時,無本系、外系名額之區分,但要依據開課資料設定該門課之「開放人數」管控分發名額。
 
Q 5.3:「開課單位學生優先」及「開課系級高年級學生優先」的差別是?
A 5.3:
以企管一乙的課程而言,如果設定為「開課單位學生優先」,分發順序為:企管一乙、企管四、企管三、企管二、企管一甲及一丙、管院四、管院三、管院二、管院一、全校四、全校三、全校二、全校一。如果設定為「開課系級高年級學生優先」,分發順序為:企管四、企管三、企管二、企管一、管院四、管院三、管院二、管院一、全校四、全校三、全校二、全校一。
 
Q 5.4 新系統是不是會讓大四優先的權利消失了?
A 5.4:
如Q5.3,不論是「開課單位學生優先」或「開課系級高年級學生優先」,大四優先的權利都還是存在的。
 
Q 5.5:選課系統會如何處理選課學分數上限32學分的問題?
A 5.5:
在志願選填時,選課系統會發出警告訊息,但仍然可以填選志願。若已選上課程之總學分已達上限,則剩餘登記課程不予分發。若已選上課程雖未達總學分上限,但分發此課程後,會使得總學分超過上限,則該課程不予分發,剩餘登記課程亦不繼續分發。若已選上課程未達總學分上限,且分發此課程後,總學分不會超過上限,則分發予此課程。
 
Q 5.6 初選階段、加退選階段怎麼有已選上課程? 有些課是可以不用分發就選上的嗎?
A 5.6:
目前是沒有「直接選上」的課程。在已選上課程中,包括全人通識、大二英文(FTE2)、非英文(FTEN;僅上學期)與體育志願選填的分發結果及代入的課程,加上每次分發的課程。


 
6. 全人通識教育、體育(ATP1、ATP2)、外文課程 (FT)
 
Q 6.1:全人通識教育與體育選填志願系統也是分發,有些同學會沒分發到任何課程,新系統也是這樣嗎?
A 6.1:
新系統不只分發一次。在初選及加退選時段會進行多次分發,再加上
新系統在登記時將課程分優先群組及備取群組,如果優先群組的課程都沒有分發到,系統將依備取的順序將全校同樣備取之選課進行分發,因為同學有優先群組再加上20個備取課程,系統等於進行了21個回合的分發。
 
Q 6.2 大二以上(包含大二生)如要選大一體育課 (重補修),什麼時候可以選?
A 6.2:
請於網路加退選階段上網登記大一體育課程,請參閱Q6.3和「選課須知」及「體育課程規劃與選課須知」。
 
Q 6.3 體育分發限制為何?
A 6.3:
上學期 初選階段 大一~大四 僅能分發一科
加退選階段 大一 僅能分發一科
大二~大四 需重補修大一體育(ATP1)或大二體育(ATP2)者,分發上限為二科。
下學期 初選階段 大一~大四 僅能分發一科
加退選階段 大一~大四 需重補修大一體育(ATP1)或大二體育(ATP2)者,分發上限為二科。
請參閱「選課須知」及「體育課程規劃與選課須知」。
 
 
Q 6.4全人通識涵養課程(三大領域)分發限制為何?
A 6.4:
全人通識涵養課程(三大領域):人文藝術(PT)、自然科技(NT)、社會科學(ST)。
PT+NT+ST 共只能分發2科,請參閱「選課須知」。
 
Q 6.5大一、大二外國語文(FT)分發限制為何?
A 6.5:
全人外國語文(FT) → FT共只能分發2科,請參閱「選課須知」
 
Q 6.6:那今年可以分發到很多通識課程再退掉嗎?
A 6.6:
通識課程分發的課程數跟以往一樣維持不變。
 
Q 6.7 : 在【全人的志願選填】和【學生選課系統】選體育課有什麼不同?
A 6.7:
選課共分為「預選」、「全人課程選填志願」、「網路初選」、「網路加退選」等時段。學生可在「全人課程選填志願」利用「全人課程選填志願系統」選填體育課,在「全人課程選填志願」時段後,若課程仍有剩餘人數可登記,學生在「學生選課系統」初選或加退選階段可登記並分發。體育課程在不同時段之選課規則,請參閱「選課須知」及「體育課程規劃與選課須知」。



 
7. 輔系與雙主修
 
Q 7 輔系與雙主修同學的分發順序是跟開課系所的學生一樣嗎?
A 7:
是的,輔系與雙主修同學視同開課系所的學生。



 
8. 錯誤標記 & 課程標記
 
Q 8 選課系統之錯誤標記之詳細說明
A 8:
新「選課系統」之【錯誤標記】即「選課須知」之【課程標記】,標記詳細說明請參考「選課須知」。



 
9. 查詢LDAP
 
Q9.1  LDAP密碼忘記了?
A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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